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5-25 21:32:32
(一)投檔錄取原則
1.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高中階段學校的投檔和錄取,普通高中實行末位同分同錄。凡已按填報志愿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申請放棄,志愿表后續各批次志愿全部失效。所有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新生必須在最低控制錄取分數線之上。
2.市教育局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在各批次招生學校的入圍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檔,擇優錄取。
3.體藝特長生錄取時,按中考成績和術科成績合成錄取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總分計算方法:考生中考成績×60%+術科成績(換算后)×40%。術科成績于7月9日前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備案(電子檔),逾期將不納入錄取,術科成績由屬地招生辦和駐教育局紀檢部門各備案一份。
(二)投檔錄取程序
1.以全市普通高中學校2025年總招生計劃數為參考基準,結合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教育實際情況,由市教育局劃定所有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的兩類考生(普通生和體藝特長生)的最低控制錄取分數線。體藝特長生的最低控制錄取分數線原則上比普通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降低10%。中本貫通班錄取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錄取分數線,中職學校其他招生批次不設最低控制分數線,依據考生報考的相關專業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中職學校中本貫通班、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按考生志愿錄取,不服從分配不給予調劑錄取,不得錄取未參加我市當年中考的非應屆畢業生。
2.市教育局按招生計劃總數1:1比例劃定入圍分數線并遵循分數從高到低原則進行錄取。
3.根據《河源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教基〔2021〕112號)規定: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起,普通高中學校名額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設“限制性”分數線。因此,重點高中指標到校生錄取實行按照各校分配的指標生計劃數在全市最低控制錄取分數線上(含全市最低控制錄取分數)一錄到底。如仍有招生計劃缺額,將缺額計劃數收回作為普通生招生計劃數使用,在未被錄取的考生中重新征集志愿參加補錄。
4.體藝特長生招生計劃在首次投檔錄取后仍有招生計劃缺額的,將缺額招生計劃數回收,作為普通生招生計劃數使用,并入該校普通生計劃進行錄取。
(三)招生錄取信息公布
1.全市高中錄取分數線和中職學校中本貫通班、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批錄取分數線經市中招領導小組審定后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人社部門和相關高中階段學校不得自行公布。
2.各高中階段學校根據分數線(中職學校依據專業報考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將錄取名單及人數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定后在網上公布錄取名單(照顧加分考生需在公示時注明)。
3.各高中階段學校根據錄取名單向考生印發寄送錄取通知書。
(四)招生錄取數據管理
1.各高中學校志愿投錄工作全部結束后,市教育考試中心于9月25日前,將相關考生錄取數據一次性移交學籍管理部門。
2.各中職學校在各有關批次志愿投錄結束后,需認真核對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實際錄取考生數,扎實做好錄取數據的核對、注冊等工作。各中職學校在市中招錄取管理平臺上完成錄取數據的核對、注冊等工作后,各有關中職學校必須嚴格遵照省教育考試院的工作部署,指定專人負責,切實強化考生錄取數據管理,及時在省中招錄取平臺上完成錄取考生數據注冊等工作(通過省中招平臺的“錄取在庫考生”功能進行錄取)。特別強調,中職“三二分段”和中本貫通班考生錄取數據是以省中招平臺數據為準,錄取考生數據“檔案狀態”要處于“注冊”狀態。因各中職學校工作失誤導致逾期產生“三二分段”和中本貫通班轉段問題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各有關學校負責人和責任人責任。
六
錄取時間
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
七
紀律要求
(一)2025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在中招平臺上實施網上錄取。任何學校不得在中招平臺外線下自行招生錄取。
(二)貫徹落實普通高中招生“九個嚴禁”。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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