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5-25 21:32:32
第四批公辦面上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批:河源市田家炳實驗中學、源城東埔中學、源城埔前中學、江東新區古竹中學(以上四所學校面向市直、源城及江東新區招生)、東源高級中學、和平陽明中學、和平四聯中學、龍川縣實驗中學、龍川縣田家炳中學、龍川縣隆師中學、紫金中山高級中學、紫金爾崧中學、紫金藍塘中學、連平附城中學、連平忠信中學(以上為公辦面上普通高中);河源市新河實驗學校、河源市正德中學、河源廣賦創新學校、源城區黃崗實驗中學、河源市楠開高級中學、河源市龍川第一實驗學校、龍川宏圖學校、河源市東華實驗中學、江東新區德愛學校、江東新區廣河外國語學校、河源市振安實驗高級中學、連平縣南山實驗高級中學(以上為民辦普通高中)。(平行志愿)。
第五批省重點中職、中技學校批:河源市衛生學校、河源理工學校、河源技師學院、河源市職業技術學校、和平縣職業技術學校、紫金縣職業技術學校、龍川縣技工學校。(七選三,平行志愿)。
第六批市內其他中職、中技學校批:河源市體育運動學校、河源市現代職業技術學校、河源市特蕾新藝術幼兒師范學校、河源市黃崗職業技術學校、河源市科貿職業技術學校、東源衛生職業技術學校、龍川縣職業技術學校、連平縣職業技術學校、紫金縣技工學校、東源縣職業技術學校(十選四,平行志愿)。第七批外市其他中職、中技學校批:由考生在中招平臺自主選擇外市中職學校。
(三)注意事項
1.填報“中本貫通班”志愿的考生必須按規定填報志愿。
2.填報“指標到校”志愿的考生必須在所報考的初中有完整三年學籍,回戶籍地報考的考生不享受戶籍地“指標到校”名額的政策。
3.市直屬初中、源城區區屬初中、江東新區區屬初中畢業生可根據自身實際填報市直公辦高中(河源中學、河源高級中學、河源市田家炳實驗中學)、區屬公辦高中(東埔中學、埔前一中、古竹中學)、東源高級中學(特長生)志愿。東江中學(國防生)面向全市招生。民辦學校(科創生)均面向全市招生,其招收的科創生按照公辦高中普通生收取費用。
4.任何單位、學校、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預、限制考生填報志愿。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學生意愿,讓學生自主選擇報考學校(家庭無電腦的,學校須為考生提供電腦室讓學生自主填報),老師不得強制代替填報,違者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各有關初中學校和報名點須切實增強考生數據(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登陸密碼等)安全保護意識和強化管理責任,做到點對點、一對一發放考生準考證號碼和登陸密碼,明確告知考生準考證號和密碼的重要性,防范考生重要數據信息泄露。各級教育行政紀檢內審部門要切實利用隨機抽查志愿表格、加強輿論監督等方式,杜絕強迫填志愿或篡改志愿等問題。凡因志愿填報不合理而造成未被錄取的,由考生個人負責。
5.凡已按志愿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檔(含民辦學校)。考生逾期不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因此造成不能被其他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風險由考生自行承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人社部門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大力宣傳招生政策。各地各校務必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風險的提示和教育,引導學生科學、合理填報志愿。
6.我市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正式印發后,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出臺新的招生錄取管理政策,如本方案的規定與上級新的招生錄取管理政策沖突,沖突部分遵照上級最新政策執行。
三
錄取資格
(一)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1.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必須達到全市最低控制錄取分數線以上(含全市最低控制錄取分數線)。
2.體藝特長生、國防生、科創生錄取資格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必須滿足如下條件和要求:(1)體藝特長生錄取資格:①參加術科考試且術科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②文化科分數線達到全市統一劃定的體藝特長生最低控制錄取分數線。(2)國防生錄取資格:參加體質檢測并達合格標準,按中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3)科創生錄取資格按照招生計劃下達文件規定執行。
3.2025年普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中,考生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參考內容。
(二)中職學校錄取資格
中職學校招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統一在中招平臺報名并參加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填報中職學校志愿,成績達到各中職學校相關專業錄取分數線以上方可錄取(外省戶籍考生報考“中本貫通班”、“三二分段”還需符合廣東省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相應條件);招收的往屆生必須是具有初中畢業學歷以上的適齡青年,由其本人到意愿就讀的中職學校報名并通過中職學校的自主招生程序,統一在中招平臺錄取。錄取按照考生中考成績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投檔位序。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按照以下原則進行:第1位序,比較語文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數學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3位序,比較英語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四
錄取照顧政策及操作
(一)加分項目
1.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照顧政策按河源市教育局、河源軍分區政治部《河源市教育局河源軍分區政治部關于駐河源部隊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政干〔2015〕16號)執行。具體辦法如下:
(1)駐“三類地區”、西藏自治區和“二類島”以及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以及在河源駐地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烈士子女,中考時總分增加30分參與錄取,不得收取省規定收費標準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2)作戰部隊、駐“二類地區”和“第三類島”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及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獎勵”軍人的子女,中考時總分增加20分參與錄取,不得收取省規定收費標準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2.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按河源市應急管理局、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印發<河源市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河應急〔2020〕13號)執行。具體辦法如下:
(1)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達到投檔分數線的,由河源市教育行政部門協調優先錄取。
(2)七至十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獲得平時三等功或省部級同等級別的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中考時總分增加20分參與錄取。
(3)烈士、因公犧牲、一至六級因公傷殘以及“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中考時總分增加30分參與錄取。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精神,對優待對象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時加分錄取。優待對象范圍:(1)全國公安系統烈士的子女;(2)全國公安系統一級、二級英雄模范的子女;(3)全國公安系統因公犧牲民警的子女;(4)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的子女。上述人員因公犧牲、傷殘或被授予榮譽稱號時,應為公安機關在職人民警察。具體加分辦法如下:上述前三類人員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時總分增加30分參與錄取;上述第四類人員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時總分增加20分參與錄取。
4.根據市教育局、市臺辦《關于做好臺灣同胞子女在我市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工作的實施意見》(河教基〔2008〕83號)精神,“已在河源就讀的臺籍初中畢業班學生,要求就讀我市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要參加我市統一舉行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可享受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照顧政策,并按其報考志愿由學校錄取。”
(二)操作辦法
1.凡符合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照顧政策,享受加分錄取的考生原始材料必須在錄取前經所在初中畢業學校初審,統一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人社部門復核。考生如同時符合多種加分條件,只取最高值計入總分錄取,不累加計算。
2.符合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照顧政策,享受加分錄取的考生的名單于5月中旬前在本校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公示結束后,各縣(區)招生辦(中招辦)于5月25日前將加分考生名單錄入中招平臺,逾期不予辦理。5月30日前將《河源市2025年中考享受錄取照顧政策考生加分情況統計表》加蓋公章后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備案。
五
錄取辦法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按照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志愿、學校招生計劃等依據,實行等額投檔、分批錄取的方式統一在中招平臺上進行。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5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