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5-25 21:31:15
為防治噪聲污染,保證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間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規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管控時間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1日
二、管控要求
(一)所有在建工地應主動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施工噪聲管控,確保施工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除搶險施工作業或者因生產工藝等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的以外,禁止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各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出具5月30日至6月9日和6月13日至6月21日期間的夜間連續施工證明。
(二)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按照規定限定作業時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污染。
(三)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文化娛樂場所、餐飲業及其他商業活動場所要加強管理,確保邊界噪聲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舉辦大型戶外活動應避開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四)在公共場所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5月22日至6月21日期間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音響器材進行廣場舞、卡拉OK、晨晚練或打陀螺等造成噪聲,影響考生學習和生活的活動。
(五)排放工業噪聲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生產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六)嚴格控制機動車輛鳴笛噪聲,禁止在學校、居民住宅區周邊的道路進行“飆車炸街”等產生交通噪聲污染行為。高考、中考考試期間,各考點周邊道路將實行交通臨時管制,禁止一切與考試無關的車輛在管制路段通行,具體管制措施由公安部門另行發布通告。
(七)高考、中考考試時間內,各考點周圍300米范圍內禁止一切產生噪聲污染的活動。
高考和中考期間
各級生態環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
將加強現場巡查
對發現違反規定造成噪聲擾民的行為
依法予以嚴懲
24小時投訴電話
12345
漳州市生態環境局漳州市公安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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