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通教育局官網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5-05-16 21:30:09
2025年南通市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意見
為推進我市中等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切實做好2025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25年我市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略。
二、考試報名
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屆南通市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執行。
三、志愿填報
全市統一組織中考志愿填報工作,采取中考前網上統一填報的方式。志愿填報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于6月5日前完成。高職、中職類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在7月20日至24日另行安排一次征求志愿填報。
(一)志愿填報要求
各地招考部門要按照中考志愿填報的統一時間安排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在考生填報志愿之前,加強對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政策宣傳和操作指導,及時、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類學校招生計劃(專業),維護考生對招生信息的知情權,嚴禁選擇性告知考生、家長相關招生信息,嚴禁限制、強迫或誘導考生填報某些志愿或未經考生、家長同意擅自改動考生志愿。
各地招考部門、學校要指導學生和家長認真了解各類學校招生的前置條件(如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要求等)及招生簡章的個性化條件(如師范、醫護等專業對身體素質的要求等),防止出現志愿無效或錄取后被學校退檔等情況。
所有考生均須網上填報志愿,無志愿考生一律不得辦理錄取、注冊手續。
(二)志愿填報批次
1.提前批次: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
2.第一批次:
第1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民辦高中國際化教育實驗班,普通高中、民辦高中藝體、科技特長生)。
第2小批:
普通高中、綜合高中(各縣級招考部門自定填報批次)。
五年制高職(高師),省現代職教體系試點項目。
3.第二批次:
其他職業類學校(含技工學校)。
四、畢業升學考試
實行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與初中畢業考試“兩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政策,確保義務教育鞏固率。初中學生的畢業認定按《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教規〔2023〕1號)執行。
繼續推進中考改革,不斷完善基于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
(一)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六項指標:①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②交流與合作;③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④運動與健康;⑤審美與表現;⑥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其中①、②項評定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其他四項評定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具體評價細則按《南通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通教基〔2013〕43號)執行,評定結果由南通市基礎教育信息化管理平臺統一歸口管理。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堅持評價標準,精心組織實施,強化過程監管。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結果公示、抽查審核、申訴與復議以及責任追究等一系列監督制度。
(二)學業水平測試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勞動與技術、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
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全市中考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實驗技能考查工作的通知》(通教基函〔2025〕21號)要求執行。
藝術素質終結性評價按市教育局《關于實施2025屆初中畢業生藝術素質終結性評價工作的通知》(通教體藝函﹝2024﹞44號)執行。
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勞動與技術、信息技術等均由各校按課程標準要求,分學期統一組織測試與測評,結果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應評價項目。各縣(市、區)要加強對測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保證課程實施的規范化與測試結果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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