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5-02-23 19:33:51
11.我國憲法是如何規范權力運行的?
(1)憲法不僅組織國家機構,授予國家機構相應的職權,而且嚴格規范職權的行使。任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的權力。我國憲法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2)國家權力必須在憲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圍內行使。國家機關行使權力應當有法律依據,不能超越權限行使權力,也不能濫用權力。任何超越權限、濫用職權的行為均應承擔法律責任。
(3)人民通過憲法和法律將國家權力授予國家機關。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來說,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必須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不得懈怠、推諉。
(4)憲法和法律還規定了國家權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國家權力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途徑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權力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5)國家權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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