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5-18 14:51:56
考務管理:考生準考證號由市統一編排。市向各考區選派巡視員;各考區向考點選派監督員和協管員;監考員由各地從非初中畢業年級的中小學教師中選派,實行交叉監考。考務工作具體事項及要求按照《2020年荊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細則》執行。
考場安檢:嚴格實行對考生、監考員及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場的安全檢查和體溫監測制度,采用統一的金屬探測儀對考生全身進行探測;監考員在領取試卷等物品前往考室之前,須在考點辦公室門前按照同樣的方式對監考員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實行中考考點手機信號屏蔽制度,各考室采用統一的手機信號屏蔽器進行信號隔斷。
考試時間:筆試科目的考試時間為7月20日至21日。各科考試時限為:語文150分鐘,數學和理化綜合各120分鐘,英語(含聽力)100分鐘,政史綜合9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三)命題和制卷
由市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命題,統一制卷。建立命題、審題制度,嚴格實行命題與審題分開。加強命題審題人員的資質審查和專業培訓,嚴格保密措施,確保試卷安全。
(四)閱卷
實行集中網上閱卷。閱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領導下,由市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縣(市、區)教育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五)查卷查分
考生對自己的成績有疑問時,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學校逐級向上申請復查。復查內容為考生答題卡與掃描圖像內容是否一致,有無漏評、漏統分情況,不涉及評分標準。查詢結果通知到各地考試機構,再通過學校向考生反饋。
六、強化考試組織管理
(一)強化領導,壓實責任。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工作實行考區負責制。各縣(市、區)要成立由當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教育、衛健、公安、保密、市場監管、經信、無線委、生態環保、城管、住建、電力、交通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中考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各司其職。要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嚴格政策,強化管理。各地各初中學校要嚴格執行初中畢業、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的規定,落實“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的要求,認真組織所有2020年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各地各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撓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參加考試,不得動員和組織學生提前結束學業離校。各地要認真核查考生報名信息,嚴防信息錯漏。嚴格中考收費規定,嚴禁搭車收費。切實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嚴防違紀舞弊事件發生,確保考試信度。
(三)加大宣傳,提升服務。各地各初中學校要廣泛宣傳學業水平考試“兩考合一”的重要意義和實施辦法,讓這一惠民的改革舉措深入人心。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公示制度、誠信制度和監督制度,堅持以生為本,不斷加強考試各環節的管理,確保考試公開、公正和公平。
附件:荊州市2020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020年5月8日
附件
荊州市2020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意見,為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的
對初中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實施素質教育、實現課程改革目標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反映初中畢業生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其評價結果既是認定初中學生畢業資格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評價原則
(一)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二)多元化原則。突出評價內容的多元化,評價方式的多樣性和評價功能的激勵性,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三)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關注學生成長和發展過程,將終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有機結合起來。
(四)互動化原則。改變傳統的由教師單一評價學生的狀況,加強學生自評和互評,使評價成為管理者、教師、學生共同參與的交互活動。
(五)公正性原則。完善評價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認真細致,實事求是。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具體的評價要素見《荊州市2020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四、評價組織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初中學校具體實施。
(一)各縣(市、區)教育局成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評價工作實施方案,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接受投訴和舉報,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二)各學校要成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專班,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一般為5-7人,經公示后報縣(市、區)教育局備案。學校評價工作專班負責制訂本校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對校內各班級的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接受咨詢與投訴,及時解決評價工作中的問題,認真做好評價結果的認定工作,保證評價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三)初中畢業年級每個班都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負責對本班學生綜合素質進行等級評定。班級評價小組由本班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組成,成員3人或5人,由班主任任組長;各成員承擔本班教學工作的時間不能少于1學年,對學生有充分的了解,且為人公正、誠信。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由學校評價工作專班審查確定后進行公示;如果超過三分之一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應及時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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