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6-06 15:21:17
1.中考成績由全省統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成績,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三部分組成。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達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錄取。考生中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較高者。
3.按照《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陜教〔2017〕9號)有關規定,除國家規定的優待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項目原則上一律取消。
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子女、臺灣籍考生、現役軍人子女可在中考總分上加5分參與錄取(寶雞中學下延一檔錄取),同時具備多項加分的,只按一項加分,不累加。
以下考生在高中招生時,享受降分錄取政策。
a.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考生所在縣區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b.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的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按照考生所在縣區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c.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按照考生所在縣區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d.全國公安系統烈士的子女;全國公安系統一級、二級英雄模范的子女;全國公安系統因公犧牲民警的子女;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的子女,按照考生所在縣區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優待政策依據《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精神執行。
(四)錄取規則
1.寶雞中學、姜城中學提前錄取。
2.縣區公辦高中錄取。由各縣區教育局統一網上錄取。
3.縣區民辦高中錄取。按照屬地原則,由所在縣區教育局統一網上錄取。
4.藝術、體育特長生錄取。藝術特長生按專業測試成績和中考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體育特長生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5.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征集志愿參加補錄。
七、學籍管理
各縣區教育局和高中學校依據錄取結果簽發《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高中報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無高中錄取通知書的學生,不得從外省市直接招生和跨省市錄取。
各縣區要嚴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為高一學生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學籍,加強審核和督查,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信息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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