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5-23 14:26:42
正確書寫初三化學方程式學習
一、書寫原則
1、必須以客觀事實為基礎,不能憑空臆想、臆造事實上不存在的物質和反應。
2、遵守質量守恒定律,等號兩邊各原子的種類和數目必須相等。
3、寫化學方程式時常出現的錯誤:
■不尊重科學實驗,隨意臆造化學式或事實上不存在的化學反應。
■不遵守質量守恒定律、沒有配平或計量數不是最簡比。
■化學式書寫錯誤。n寫錯或漏寫反應條件。
■錯標或漏標“↑”(氣體生成符號)、“↓”(沉淀符號)。“↑”:如果在反應物中沒有氣體,而生成物中有氣體,那么應該在生成氣體的化學式后面標“↑”。“↓”:在初中階段,只有在溶液中發生反應時生成沉淀,才在生成沉淀的化學式后標“↓”。
二、化學方程式的配平
1、配平:在化學式前填上適當的化學計量數,使式子左、右兩邊的每一種元素的原子個數都相等。
2、注意:(1)如果化學方程式中有單質,一般留到最后配平。
(2)配平時一般從最復雜的化學式入手。但配平一氧化碳還原金屬氧化物反應的化學方程式時,一般從一氧化碳入手。
3、配平方法。最小公倍數法、觀察法、奇偶配平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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