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1-14 13:26:28
4.報考公辦普通高中需根據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從分配”,填寫“服從分配”且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資格線的考生,如未被所報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則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有余額的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參加錄取。
5.各初中學校在指導考生填報志愿時,要提醒考生合理填報志愿。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認真核對志愿后,在考生信息表上簽字,確保考生填報志愿信息與電腦錄入信息一致。志愿填報期間,考生有3次修改個人信息的機會。考生每次填報(含修改)個人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中任意1項或幾項,一經提交都占用1次修改機會。
四、錄取規定
1.普通高中錄取原則。普通高中實行分數制與等級制并行錄取方式。普通高中錄取總分780分。其中,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100分、化學80分、歷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普通高中學校統一招生按8個科目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等級組合、物理化學生物等級組合、歷史地理等級組合擇優錄取。
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均須達到合格等級。全市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計劃全部一次性錄取。統一劃定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低于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不能參加公辦普通高中的錄取。
2.錄取程序。考生志愿錄取順序為:提前批次(“3+4”本科)、普通高中批次、初中起點高等師范專科及三年制中職普職融通實驗班批次、五年制高職批次、中職技校批次。“3+4”本科為提前錄取批次,已被“3+4”本科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錄取。
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考生填報志愿依次錄取。凡被上一個志愿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個志愿的錄取。一中、實驗中學按招生計劃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然后平均分配。第一志愿未被錄取的,其成績降低30分后參加第二志愿一批次的錄取。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從“服從分配”且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資格線的考生中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從“服從分配”且達到民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資格線的考生進行志愿征集。
3.報考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的考生,其錄取通過青島市招生平臺統籌進行,青島市教育局實行全市職業學校統一招生錄取。
根據考生志愿,學校按專業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青島市招考辦第一輪投檔錄取結束、考生到學校報到后,如仍有空余計劃,所有第一輪投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根據青島市招考辦公布的缺額招生計劃,進行第二輪網上志愿填報、學校錄取、新生報到;第二輪錄取工作結束后如再有空余計劃,將由學校自行組織第三輪錄取。新生報到后,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根據學生成績,劃分普職融通班、春季高考班、中專就業班。
五、普通高中指標生招生政策
按照膠州一中、實驗中學招生人數不少于65%的比例,根據學籍數及上年度教育考核情況分配給初中學校。指標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兩所學校錄取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且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達到合格等級,作為計劃內錄取。
六、加分優待項目。
保留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升學優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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