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 2018-04-30 22:38:00
2018長沙縣外地回縣生中考報名條件
外地回縣生5月2日-4日報名
在外地讀初中,能否回長沙縣參加中考,并升入長沙縣高中就讀呢?需要什么條件?近日,長沙縣教育局發布《關于2018年外地初中畢業生回長沙縣參加中考的有關規定》,解答了學生和家長關心的這些問題。根據該規定,外地初中畢業生回長沙縣參加中考的學生(下文簡稱“外地回長生”)需具備三個條件之一即可,報名時間為5月2日-4日。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均可報名
規定說,凡取得全國學籍的初三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具有長沙縣戶口(證明材料: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在長沙縣有房產(證明材料: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房屋預告登記證);
3、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長沙縣持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并參加長沙縣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年以上(居住證和參保時間至少一年。證明材料: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居住證或居住證明、養老保險證明)。
外地回縣生5月2日-4日報名
規定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須提供畢業學校蓋有公章的學籍信息卡,并且注明了“此生為初中畢業生且暫未被錄取”的字樣及對應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同時由學籍所在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就讀學校開出初二生、地成績證明,同意回長沙縣參加中考的意見,綜合素質評價表,同底免冠寸照2張等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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