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莞陽光網 作者:謝瑞玲 2017-12-21 14:25:25
物理、化學和生物科目考試分為筆試和實驗操作,其中實驗操作成績不低于每門科目考試總成績的10%。積極探索應用計算機進行考試。
各門科目的考試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題過渡到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命題,各市組織實施。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和信息技術科目考試由市命題并組織實施。
考試成績鼓勵:分數(shù)+分級相結合
在考試成績呈現(xiàn)上,可以采用分數(shù)、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xiàn),鼓勵有條件的市僅以“等級”呈現(xiàn)成績,避免學生分分計較、過度競爭。
語文、數(shù)學、外語、體育與健康以分數(shù)形式呈現(xiàn);其他科目可以分數(shù)或等級形式呈現(xiàn)。等級劃分及細化具體辦法由各市確定。
道德與法治科目將納入招生錄取科目
《實施意見》明確了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及其計分比例。
據(jù)悉,除語文、數(shù)學、外語、體育與健康4門科目外,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4門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鼓勵將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門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
體育與健康考試滿分值權重不低于錄取總分的8%。鼓勵采用分數(shù)+等級或僅用等級的招生錄取辦法。
省教育廳表示,有條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各門科目成績合格的前提下,給予學生一定的自主選擇錄取科目的機會,發(fā)揮學科優(yōu)勢,促進學生發(fā)展興趣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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