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6-26 13:01:45
2015年金華中考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等文件精神,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育部《關于認真做好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通過對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引導學校和廣大體育教育工作者認真組織施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為學生提供更多健康服務,不斷提高體育學科教學質量,鼓勵學生積極主動地參加各種體育鍛煉活動,養成自覺參加體育鍛煉習慣,掌握一定的體育運動技能,有效增進學生身心健康,培養學生終身鍛煉的觀念,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的領導,市教育局成立金華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姜焜
組員:呂潮陽、王榮文、張潛、各縣(市、區)教育局分管局長。
各縣(市、區)教育局必須建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實施本地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
三、實施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必須做到組織嚴密,操作規范,體現公平,確保有序。
2.過程管理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評價原則。促進學生的平時鍛煉,增強學生體質。
3.以人為本原則。考試的內容、標準、辦法要體現普及性,有利于學生自主選擇,培養興趣,發揮特長。
四、考試時間
2015年4月1日至5月20日,具體時間由各縣(市)教育局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五、分值設置及操作辦法
體育考試按30分列入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其中體育平時成績15分,體育運動技能考試15分。
(一)體育平時成績。七、八年級由學校根據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態度和出勤率,每學年最高為5分;九年級按次年4月學校組織的耐力測試成績為準,最高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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