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溫博侃 2017-04-05 09:50:47
鄂州高中統招計劃由各區按分配指標劃定本區的錄取分數線,各初中學校分配生按分配指標自動生成各校的錄取資格線。鄂州高中國際部按計劃、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結合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形成實際錄取分數線。其他普通高中的錄取,市招考中心按志愿投檔,各高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最后一名被錄取的考生成績即形成該校的錄取分數線。各區(開發區)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市招考中心統一劃定,各普通高中在各區(開發區)的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當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中職學校按志愿投檔,按計劃錄取不劃線。
中心城區鄂州高中統招計劃的80%依據各初中應考人數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20%指標用作再分配。按照城區統招計劃總數,以最后一名考生成績形成最低控制線,低于最低控制線下30分的指標收回,連同20%指標,按照各學校超過最低控制線人數,按比例實行再分配。再次分配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其他各區鄂州高中的統招計劃,各區按80%—90%的比例分配到校,具體分配比例和錄取程序由各區自行確定。鄂州高中國際部按計劃、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進行投檔與錄取。平行志愿投檔時,按考生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排序先后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對單個考生投檔時,按照考生填報的學校順序依次檢索投檔,當計算機檢索到考生填報的學校有計劃余額,考生檔案即可投到這所學校。省內跨市(州)回戶籍地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須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試機構出具中考成績及錄取批次證明,由市招考中心審核后在核定招生計劃內辦理錄取手續。
具備湖北省戶籍但在省外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外省參加中考,達到外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申請就讀我市普通高中學校,須辦理相關手續后,才能參加戶籍所在地錄取。考生應在外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初中學籍證明,在外省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分數證明、錄取控制分數線證明;經市招考中心審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計劃內辦理錄取手續。考生還需要辦理學籍轉移手續,先由考生戶籍地錄取學校于11月30日前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發起畢業后跨省就讀手續,經錄取學校和畢業初中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學籍對接手續。
參加中考的考生及未參加中考的應、往屆初中和高中學生都具備錄取到中職學校的資格。中職學校錄取應屆初中生,由市招考中心在公布的錄取時間內,在“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上進行。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可以憑報名和填報志愿時使用的用戶名及密碼,登錄“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gzjd.hubzs.com.cn)”,查詢錄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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