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3-29 11:03:44
(六)高、中等職業院校招生
1.招收初中畢業生的五年制高職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編制下達。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的招生計劃由各招生學校根據辦學條件自主確定。
2.普通高、中等職業院校招生錄取工作,均由省中招辦統一組織。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可實行自主招生、注冊錄取,于10月20日前到市中招辦辦理新生錄取花名冊。
3.師范“三定向”考生的錄取要嚴格按市政府《關于印發吉安市“三定向”培養農村小學教師試行辦法的通知》(吉府發〔2006〕13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7〕4號)和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17年“三定向”培養農村教師計劃的通知》(吉教辦字〔2017〕59號)等文件執行。各地在中招分數出臺前可單列男性鄉村教師和精準扶貧招生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各縣(市、區)省級重點高中均衡招生錄取平均分數線下40分(邊遠山區的本村本鄉的定向生源可再降低20分)。未完成的計劃,可調劑錄取,具體細則由各地自定。井岡山應用科技學校“三定向”的錄取工作按市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4.“三定向”的錄取對同分問題的處理,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排隊,總分高的優先;如再同分,按語文、數學兩科總分排隊,總分高的優先;如還同分,按語文單科總分,總分高的優先。
5.在全市普通高中錄取前,各縣(市、區)要根據有關規定確定本縣(市、區)“三定向”考生預擬錄名單,同時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要簽定“定向培養協議書”并加蓋縣(市、區)教育局公章,由市中招辦進行審核、預錄后交招生學校,再由招生學校到省中招辦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6.凡是具有初中畢業或相當于初中文化水平的社會青年,均可不受年齡限制報考職業學校。應屆初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統一到縣(市、區)中招辦或直接到職業學校報名,歷屆初中畢業生或其他社會青年應到縣(市、區)中招辦報名,也可直接到職業學校報名。錄取工作按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和市教育局相關文件執行。
7.要轉變教育觀念,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要認真宣傳國家發展職業教育的政策,幫助考生和家長樹立正確的成才觀,特別要宣傳國家面向職業學校的資助體系,以及國家對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的優惠政策,全面宣傳我市各職業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就業潛能。各地向本市職業學校的送生數納入年終對縣(市、區)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考評,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將各初中學校向本市職業學校的送生數納入年終對初中學校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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