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10 16:08:00
因病或殘疾原因不能參加升學體育考試的學生,必須填寫《綿陽市初中畢業生免予參加升學體育考試申請表》,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有關證明材料,經學生家長簽字和學校初審后,由學校進行公示。公示無誤后,再由學校報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按體考成績總分的60%即30分登記成績。
考試收費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每生交費8元(其中:市區兩級聯合組織測試的,市直屬學校上交市上8元,其余學校上交市上7元;縣市區組織測試的,上交市上1元),由市教體局計財科統一收取。所收取的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費用,主要用于考務培訓、器材購置、資料印制、建檔匯總、以及支付考務人員勞務補助等,做到以考養考,不足部分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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