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晚報 2011-11-28 09:29:29
在滬上某育兒論壇,對有關部門下“禁賽令”,也有家長擔心“叫而不停”。據了解,即便各賽事不被教育部門所批準,學生和家長仍會選擇自行參賽,以增加孩子被認可的機會。例如有網友說,“不允許學校組織報名,個人可以報的,再說這種民間組織的競賽,教育局沒有權力禁止,根本不歸他們管。 ”網友“彬彬媽”說,“每年都在喊,有什么用!現在競賽門類越來越多,配套各個培訓機構到處搶生源賺錢,孩子們也越來越累。說什么初中不看競賽證書,可能不看么?出文有什么用,該辦照辦。 ”還有家長感嘆“只禁一個‘希望杯’,孩子們就能從此輕松了嗎? ”
◎權威聲音
市教委:慎對社會組織的競賽活動
近日,記者接到部分家長來電反映,他們經常收到各類以全國或上海某競賽組委會署名蓋章的中小學生競賽、測評等各類通知或簡章,許多家長為孩子該不該參加這類競賽而感到糾結。為此,記者走訪了市教委有關部門。
據市教委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根據教育部 《關于印發<中小學生競賽活動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自1999年起,教育部不再審批和公布全國性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小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外語等學科及讀書、征文等競賽活動項目。原則上不得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全國性或跨省 (區、市)的上述各類競賽活動。因此,目前面向全國小學生的數學競賽活動都沒經過教育部的審批。
這位負責人說,根據2005年下發的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中小學生競賽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規定,本市舉辦市級中小學生學科類、科技類、藝術類和德育類 (簡稱四類)競賽活動也應該在規定時間報市教委審核,獲得競賽活動許可證后才可以開展競賽活動,這也屬于市教委設立的行政審批事項之一。
市教委對申報審核的競賽活動項目有兩個最基本的原則:
一是不得收費。舉辦各類競賽活動一律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許收取活動費、報名費或其它各種名目的費用;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相關資料、書籍或商品等。二是小學階段不得舉辦學科類競賽。為減輕小學生的學業負擔,本市一律不再舉辦全市和全區 (縣)性小學階段的學科競賽活動。
鑒于上述原則,市教委自2005年以來從未核準過小學階段的市級學科競賽活動,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小學階段的各項學科競賽(包括數學、外語等)均未經審核,屬社會組織的競賽活動。為幫助學生及其家長及時判別競賽活動是否獲得競賽活動許可證,市教委已在官方網站 ( “上海教育” http://www.shmec.gov.cn)網上公告許可證在有效期的市級中小學生四類競賽活動項目信息。家長要慎重對待社會組織的競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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