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羊城晚報 2011-07-14 10:03:58
近段時間,鋒芝“婚變”讓眾人關注。“風波”關節點現在已經不是離不離的問題,而是搶孩子。我們沒有權力評價他人的愛情之路,但生活中,很多離異的家庭都會面臨孩子歸屬的問題,我們該如何處理好這關系呢?
不可取
讓孩子選擇想要和誰在一起
“你是跟媽媽還是跟爸爸?”
對于孩子來說,父母雙方是自己生命的源頭,孩子會自發地去愛他們雙方、想要對雙方同時保持忠誠。如果讓孩子選擇,是要爸爸或者是媽媽,實際上是在制造他們對另外一方的愧疚感。
同時孩子會有一個想法,如果父母非常尊重自己在這個事情上的想法和態度,那么自己同樣有力量能夠挽留父母。因此如果父母關系破裂,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因為自己的能力不夠,沒有讓他們在一起。孩子會把父母分離的責任攬在自己身上,從而在潛意識中產生“我不夠好”的自我價值低落感。
對孩子說這樣的話,會降低這個部分的風險:
爸爸和媽媽之間,是我們兩個人的事,和你無關。盡管我們在生活上分開了,但是我們會珍惜曾經在一起的美好感受,并且祝福對方過得更好。
無論爸爸媽媽討論的結果是你暫時會和誰在一起生活,我們兩個人永遠都是你的爸爸和媽媽,會共同來養育和照顧你。當你需要我們任何一個人的幫助時,我們依然會盡全力來愛護你。
●讓孩子知道,夫妻關系和親子關系是兩個概念。父母要承擔對自己關系的選擇責任和對孩子的養育責任。
不可取
讓孩子否認另一方的存在價值
“你的爸爸是個壞爸爸!”
“你要是不選擇我,就永遠別叫我媽!”
“我和你媽媽這十年的婚姻是完全失敗的!我當初和她在一起就是個錯誤!”
“我以后永遠不會讓我的孩子再受到他爸爸的傷害了!永遠不要再見到這個男人!”
與上面一點相同的是,讓孩子進行二選一的選擇,并且比上一種說法更加決絕,不但讓孩子自己選擇分離,同時還要讓孩子永遠放棄。這對孩子來說是一個殘酷的事情。
我們也許可以這樣對孩子說:
你的爸爸(媽媽)也很有他的優點,這個部分你要向他學習。
如果你像你的爸爸(媽媽),也是可以的。
不論這段婚姻有多少的挫折和牽絆,其中也有我感受到的幸福和需要感謝你爸爸(媽媽)的部分,我接受這個部分。
爸爸和媽媽雙方性格沒有適應,但不代表你要用和我一樣的方式和他(她)相處。如果你可以有新的方法能夠自己學會和他(她)相處得更好,我會很高興。
●真實看到過往婚姻的價值,孩子才可能真正接受完整的自己!
不可取
讓孩子變成傳話筒
“你去問你爸,讓他給我們生活費。”
“去叫你爸,這個周末我們一起去玩!”
當夫妻離異之后,孩子可能會有意無意地被當做一個傳話筒。這樣做的結果是,孩子必須承受來自夫妻雙方的情緒壓力。
如果在離異之后的關系中,先生對前妻是有不滿的,他可能會在孩子來詢問一些事情的時候,清楚地知道這是前妻的意見,會把這份針對前妻的情緒表現出來,而孩子不自然地承受這種不滿,所產生的錯覺是“爸爸不喜歡我”。
如果拿到這樣一個沮喪的結果回家之后,媽媽不滿意又立刻表現給孩子看,孩子立刻又會承接媽媽失望的情緒,認為“我不夠好,所以沒達到媽媽的需要”,可能還會把媽媽對爸爸的不滿,也同時承接過來,“爸爸這樣對我們是不好的”。
因此,孩子在雙方關系的夾縫中存活,結果會有幾種狀態:
要么自我價值感非常低落,覺得自己沒有用、不值得被愛;
或者因為這種不被愛的感受過于低迷和壓制,出于自我保護,從而變得反彈,對父母單方憎恨,成為另一方的替代配偶;
或者同時對雙方發出憎恨,遠離他們,對自己夸大肯定。
●不論孩子是在上述哪種狀態中,只要沒有找到自己的位置,就可能會影響他的將來。
Tips
離異雙方這樣做
1、關于生活費,關于雙方如何同時照顧孩子的話題,都是雙方需要直接面對的話題,由大人雙方協商好了,然后直接告訴孩子就可以了。
2、對于自己對對方的一些看法和情緒,需要自我負責和成長,是不需要和孩子商討的。因此,離異后的雙方進行心理成長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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