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8-27 09:57:46
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確定我市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學教科書、簿籍費限價標準,并通過本報向社會公示,接受學生及家長的監督。
2009年秋季,全市農村(含縣城城關)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免費提供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教科書。教科書每學科只能選訂一種版本,由學校統一征訂,納入“一費制”范疇,嚴禁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材料和其他學習用品。嚴格執行“一費制”有關收費管理規定,即“課本費、作業本費,屬代辦費范圍,不繳存財政專戶,但要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全市各中小學校(含農村)簿籍費的統一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學期8元,初中每生每學期13元,高中每生每學期18元。市直及各區(市)中心城市所在地的中小學校教科書收費標準如下:小學一年級開設英語課程每生35元,未開設英語課程30元;二年級開設英語課程37元,未開設英語課程32元;三年級51元;四年級53元;五年級54元;六年級55元。初一年每生107元;初二年119元;初三年105元。市直高一年每生176元,高二年175元,高三年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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